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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攻势要多猛
  • 作者:李从选    数据来源:医药经济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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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只有有效传达到目标消费者处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那么传达多少次才有效呢?

传统的美国理论是三打理论,即有效传播三次才能起作用。传播的频次牵涉到传播能否有效到达目标群,是能否实现有效传播的重要保证因素。频次不够,无法实现信息的累积,到达目标群的几率降低,传播不能达到应有效果;频次过高,高昂的广告费用会给企业带来沉重的负担,使投入产出不能达到合理比例。

一般来说,根据一些国际4A公司传播学研究,消费者对平面信息的有效记忆周期在15天左右,因此广告传播频次(如报纸广告)的间隔周期以不超过15天时间为佳;而电视广告的频次则应保持在每周最少14档,平均为每天2档(数据来源于电通广告《媒体落地报告》)。

根据一些权威机构多年的研究结论,在城镇消费者中,一般OTC的全国市场年度广告展露次数应该为:20(城镇消费者平均所能收视到的频道数量)×{2×3(展露次数)}(假设一个频道投放6次广告,其中有3次能被消费者看到)×240(天)=28800次。

但笔者建议,启动期加大,后面根据记忆周期也来个阶段波浪密集式传播,可保证足够的频度。当然也可以根据收视率、到达率、费用率等确定媒体组合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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