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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重点加强四项基本制度建设
  • 作者:王蔚佳    文章来源:中国医药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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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将致力于加强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体系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四项基本制度的建设,并将于2010年产生初步成效,这是记者日前从卫生部2008年深化医院管理年活动暨全国医政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重点是扩大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和提高服务效率,增加政府投入,完善公共卫生的经费保障机制,有效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

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是完善城市社区卫生和农村医疗服务体系,增加政府投入,保障人员和业务经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维护公益性质。同时,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降低服务收费标准,建立分级医疗制度,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功能,使大医院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学科建设上来,投入到攻克疑难病症的研究上来,投入到对危重病人的有效救治上来。

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重点是要帮助困难企业职工、城镇非就业居民和农村居民分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使各种不同形式的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到城乡全体居民,有效化解群众的疾病风险。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的重点是要实现基本药物的安全、有效、可及、廉价,对生产、流通、配送、使用等各个环节实行科学管理,改变目前管理混乱和价格虚高现象。对国家确定的基本药物要实行招标定点生产、集中采购、统一配送、规范使用,保障药品的质量,保障药品的供应,保障药品的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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