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会员服务平台-战略合作伙伴-网上展厅-医药招商-资讯中心数据中心政策监管研究开发健康养生医药企业华源企业网娱乐影院名站导航网站地图注册
直补——新农合完善之策
  • 作者:李利    文章来源:健康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18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我来说两句

江西省卫生厅厅长 李利

建立新农合制度是一个不断求真务实、探索发展的过程,大力推进城市医院对参合农民住院“直补”工作,是巩固完善新农合制度的新举措,是新农合制度发展的方向。

城市医院开展“直补”势在必行

新农合制度建设的新要求

按照国家要求,江西省各县(市、区)对参合农民在本县、乡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已全部实行了“直补”。2008年全国新农合工作会议又要求全面推行和规范参合农民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出院即时结报,探索在县外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的办法。省委、省政府“民生工程”中要求参合农民“一次报账率达到90%”,要完成这一任务,必须在城市开展“直补”工作。

方便农民参合

江西省原来规定,在县(市、区)外住院治疗的参合农民出院后要回户籍所在地乡镇农医所进行审核补偿,农医所按实施方案规定将应补助的金额在2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参合农民。但由于这部分病人大多数是重病、大病或疑难病,住院医疗费用比较高,乡镇农医所难以审核,必须经县农医局进行复审,参合农民最终得到补偿金额的时间远远超过20个工作日,大部分要两个月的时间,农民对在城市医院住院后报销不方便的问题反映强烈。由于城市医院进行“直补”,参合农民报销得到了方便和实惠,2007年与2006年相比,参合农民认为住院医疗费用报销不方便的农民由10.51%下降到7.78%。

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

城市在开展“直补”工作之前较少参与新农合工作,对新农合的各项政策不了解,对住院参合农民做大型检查项目、大量使用《江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外药品屡见不鲜,参合农民获得的补偿较少。2007年我省参合农民住院平均实际补偿比为31.43%,但在省、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实际补偿比分别只有21.01%、23.90%。县(市、区)新农合经办机构事后对定点医院的不规范行为监管很困难。城市“直补”改变了这一运行模式,先由医院垫付参合农民的补偿资金,新农合经办机构审核后再回付给医院。他们在审核诊疗项目和费用账目时,如发现医院有违反新农合制度相关规定的情况,可根据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不予核销,已垫付的费用由定点医院承担。这有利于城市医院自觉地执行新农合的基本用药和检查的要求,提高新农合基金的使用效率。九江市卫生局对该市2007年定点医院“直补”前后进行了比较分析。结果表明,参合农民住院可报销费用占住院费用的比例由年初的57%提高到82%,提高了25个百分点,实际补偿比例由年初的17%上升至30%,人均住院费用由6357元下降至5005元。

[1] [2] 下一页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我来说两句
    推荐文章

Copyright © 1996-2007 HYEY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华源医药网 版权所有